人之事亲也(1),不去乎父母之侧,不倦乎劳辱之事,唯父母之所言也(2),唯父母之所欲也(3),于其体之不安则不能寝,于其氵食之不饱则不能食,孜孜为此(4),以没其身(5),恶有为此人父母而憎之者也。人之事君也,言无小大,无所愆也(6),事无劳逸,无所避也,其见识知也则不恃恩宠而加敬(7),其见遗忘也则不怀怨恨而加勤,安危不贰其志(8),险易不革其心(9),孜孜为此,以没其身,恶有为此人君长而憎之者也。人之交士也,仁爱笃恕(10),谦逊敬让,忠诚发乎内,信效著乎外(11),流言无所受,爱憎无所偏,幽暗则攻己之所短(12),会同则述人之所长(13),有负我者,我又加厚焉(14),有疑我者,我又加信焉(15),患难必相恤(16),利必相及,行潜德而不有(17),立潜功而不名(18),孜孜为此,以没其身,恶有与此人交而憎之者也。故事亲而不为亲所知,是孝未至者也。事君而不为君所知,是忠未至者也。与人交而不为人所知,是信义未至者也。
父母怨咎人不以正(19),已审其不然,可违而不报也。父母欲与人以官位爵禄,而才实不可,可违而不从也(20)。父母欲为奢泰侈靡(21),以适心快意,可违而不许也。父母不好学问,疾子孙之为之(22),可违而学也。父母不好善士,恶子孙交之之,可违而友也,士友有患故待己而济(23),父母不欲其行,可违而往也。故不可违而违,非孝也。可违而不违,亦非孝也。好不违非孝也。好违,亦非孝也。其得义而已也。(《群书治要》。)
【注释】
(1)事:侍奉。
(2)此句意谓:一切都听从父母的话。
(3)此句意谓:一切都遵从父母的想法。
(4)孜孜:专心一意。
(5)没其身:死亡。
(6)愆:违背。
(7)见:表被动,被。
(8)贰:变易。
(9)险易:吉凶。
(10)笃恕:诚厚宽仁。
(11)信效:守信用并见诸行动而收到实效。
(12)幽暗:指一人独处之时。攻:匡正。
(13)会同:聚会。
(14)加厚:增益仁厚。
(15)加信:增益信用。
(16)恤:周济。
(17)潜德:不为人知的美德。有:占有。
(18)名:称说。
(19)此句意谓:父母怪罪人而不凭以公正的态度。
(20)才:才能。
(21)奢泰:奢侈。侈靡:奢侈浪费。
(22)疾:厌恶,憎恨。
(23)济:救助,意指朋友有难等待自己救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