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、诸侯大夫妻及大夫士女降服(1)

2026-03-08 15:53作者:夏传才主编

大夫女嫁于诸侯,降其家旁亲一等,与出嫁降并二等,为外亲尊不同则降,诸侯夫人为众子无服。何以明之?据大夫于庶子大功。其妻亦服大功。今天子、诸侯于众子无服,夫人何缘独得服之(2)?又大夫妻为大夫之亲(3),亦随大夫而降一等。大夫之女嫁于大夫,还为其族亲尊(4)不同者,亦降之。唯父母昆弟为父后者,宗子(5)亦不降也。士之女嫁于大夫者,亦降其族亲不同尊者,如大夫也。又大夫之妻为庶子女子,在室(6)大功,女适于士小功(7),此为大夫之妻尊与大夫同。大夫为伯叔父母子昆弟,昆弟为士者,以尊降一等。为之大功,其妻亦服大功。(《通典》九十三)

【注释】

(1)诸侯大夫妻:诸侯及大夫的妻子。大夫士女:大夫

(2)“大夫”十句:此句比照《皇后降服》内容,意为诸侯大夫妻降服情况与皇后降服情景大体相类推。

(3)大夫之亲:是大夫关系最亲近的人。

(4)族新尊:同族的长辈。族亲:家族和亲戚,同族的亲戚。

(5)宗子:古代宗法制度称大宗的嫡长子,泛称嫡长子。

(6)在室:女子已订婚而未嫁,或已嫁而被休回娘家,称“在室”。后亦泛指女子未婚。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女子子在室为父。布总、箭笄、髽,衰三年。”郑玄注:“言在室者,谓已许嫁。”

(7)适:女子出嫁。适于:嫁给。《玉台新咏·古诗〈为焦仲卿妻作〉》:“贫贱有此女,始适还家门。”余冠英注:“适,嫁。始适,言出嫁未久。”小功:丧服名,五服之第四等。其服以熟麻布制成,视大功为细,较缌麻为粗。服期五月。凡本宗为曾祖父母、伯叔祖父母、堂伯叔祖父母,未嫁祖姑、堂姑,已嫁堂姊妹,兄弟之妻,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;外亲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之。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小功者,兄弟之服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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